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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整顿和规范法律服务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的通告

来源:银川市司法局律师工作科 时间:2025-08-18 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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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规范法律服务市场秩序,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满意度,银川市司法局、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银川市审批服务管理局决定自即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联合开展整顿和规范法律服务市场秩序专项行动。重点查处无资质执业、虚假宣传、违规代理诉讼等扰乱法律服务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
    欢迎广大市民积极参与社会监督,如发现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法律咨询服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存在违法违规问题,可拨打银川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0951-12345)进行举报,并提供有关证据材料,相关部门将在职责范围内依法依规处理。举报人须如实举报,要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不得诬告、诽谤、陷害他人,不得歪曲捏造事实、伪造证据。

重要提示

广大群众寻求法律服务时,请务必提高警惕,注意辨别,认真区分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和法律咨询服务机构,谨慎选择,避免上当受骗。
    一、律师事务所是由宁夏回族自治区司法厅审批成立的律师执业机构可从事各类诉讼及非诉讼业务。可通过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https://credit.acla.org.cn/宁夏法律服务网(https://nx.12348.gov.cn/或“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微信小程序等官方途径核验
    二、基层法律服务所是在乡镇和街道设立,宁夏回族自治区司法厅审批成立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机构可代理除刑事案件外的民事、行政诉讼(须有一方当事人住所位于该基层法律服务所所在辖区内,或案件由该基层法律服务所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审理)及非诉讼业务。可通过宁夏法律服务网(https://nx.12348.gov.cn/)或属地县(区)司法局查询核验。
    三、法律咨询服务机构行政审批部门注册登记有限责任公司或者民政部门登记的社团组织,仅持有《企业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只能从事法律咨询、代书等非诉讼业务,严禁从事任何诉讼代理或刑事辩护活动。可分别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宁夏)”(http://nx.gsxt.gov.cn/或民政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https://zwfw.mca.gov.cn/#/index)查询其登记信息及信用状况等信息。

特此通告。

            银川市司法局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银川市审批服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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