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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成效显著多名规范化标兵司法所所长立功嘉奖

来源: 时间:2013-04-07 1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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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桐深入群众作普法宣传

 

2011年自治区司法厅开展创建“全区规范化标兵司法所”工作以来,全市司法行政机关严格按照《宁夏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标准》、《宁夏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考评办法》及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的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创新社会管理为契机,以品牌建设为抓手,打造亮点为重点,以提升队伍的战斗力和凝聚力,高效推动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为目标。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坚持心往基层想、钱往基层用,抓基层、打基础,紧紧围绕基层司法所的组织机构、干部队伍、业务工作、基础设施和所务管理建设,积极推进基层司法所行政工作新发展。 

一是大力提升组织机构规范化建设。全面理顺司法所管理体制,司法所组织机构健全,人员编制到位,业务工作规范、管理体制顺畅、基础设施完善,统一制定了司法所的岗位目标责任制度、业务公开公示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基层司法工作得到了进一步规范,提高了工作质量和效果。积极充实司法所工作人员,对新招录的公务员全部充实到基层各司法所,使每所人员达到3名左右。金凤区司法局积极争取区委政府支持,通过公推比选方式解决了7个司法所所长的副科级待遇 

二是大力加强干部队伍专业化建设。各县(市)区司法局坚持每年不定期对司法所工作人员进行集中培训,充分利用司法所长列会制度,组织司法所长和司法所工作人员进行政策理论、法律法规、业务技能培训。动员和组织司法所干部积极参与“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和创先争优等主题实践活动,通过深化各项活动,全面加强队伍的思想政治、业务能力、纪律作风建设,为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创新发展提供坚强的保证。 

是大力增强业务工作效能化建设。全市人民调解工作以自治区政府实施人民调解化解疑难复杂矛盾纠纷民生计划为契机,紧紧围绕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劳动争议、征地拆迁、医疗纠纷、道路交通事故民事损害赔偿,围绕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生产经营性纠纷、产权纠纷、村务管理纠纷等开展排查调处工作。加强了安置帮教信息化建设工作,积极做好《全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管理软件》和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管理系统的使用、管理、培训工作,服刑在教人员基本信息确认、沟通机制运行顺畅。切实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为加强社区矫正工作力量,经多方努力与市人社局、就业局通力合作配备了社区矫正公益性岗位人员,有效缓解了基层司法所工作任务繁重、人员紧缺的实际困难。矫正手机的配备实现了对社区矫正人员信息化、智能化的高效管理平台,规范矫正人员的活动区域,定时监测所在的位置,提高对矫正人员监管教育的力度。 

四是大力完善基层设施标准化建设。在巩固司法所国债资金项目建设成果的基础上,各县(市)区司法局加强协调,结合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办公用房的改善,逐步改善司法所的业务用房。全市每个司法所基本保证了独立的办公用房,具备社区矫正室、资料室、人民调解室等业务功能室,基本保证了司法所各项工作的开展。为适应信息化建设的工作要求,制定了《办公设施管理办法》,开展了刑释解教人员信息核查软件、社区矫正司法E通管理软件、司法行政基层工作综合信息管理平台使用等一系列装备使用技能培训,提高了信息化办公水平,基本满足了当前的办公需要。各县(市)区司法局还积极改善司法所办公设施,进一步补充了电脑、照相机等信息化装备及办公家具。全市司法所规范化经费逐步落实了司法助理员的岗位津贴,普法经费、人民调解经费、司法所建设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五是大力推进所务管理正规化建设。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在认真执行两高两部《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同时,继续深化完善各项工作制度、措施,切实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监督和社区矫正人员审前评估工作,市局与公检法司联合转发了《宁夏回族自治区社区矫正适用前社会调查评估暂行办法(试行)的通知》等制度,努力提高工作质量和社会效果。市局机关和6个县(市)区司法局的司法行政专网已建成,实现与全区司法行政网络全联通;同时进行了多次基本连接、维护培训工作,各单位设备运转正常,录入相关基础数据及时,并熟悉开展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干部人事、计划财务等业务软件的应用工作。 

2011年,我市5个司法所通过区厅考核验收,灵武市崇兴司法所被命名为“全区规范化标兵司法所”;永宁县杨和镇司法所、贺兰县常信司法所、金凤区丰登司法所、西夏区兴泾司法所被命名为“全区十佳规范化标兵司法所”。2012年金凤区司法局良田司法所、永宁县司法局望远司法所、李俊司法所被命名为2012年“全区规范化标兵司法所”,司法所所长金伍六、安峰、吴跃华被授个人嘉奖;西夏区宁华路司法所、贺兰县司法局洪广司法所、灵武市司法局城区司法所被命名为“全区十佳规范化标兵司法所,司法所所长禹仁科、虎久桐、常青被授个人三等功 

截至目前,全市4个司法所通过全区规范化标兵司法所验收,占全区25个规范化标兵司法所的16%;全市7个司法所通过全区十佳规范化标兵司法所验收,占全区20个十佳规范化标兵司法所的35%。以上11个司法所占全区45个规范化标兵司法所的24%,占全市53个司法所的21%通过开展“全区规范化标兵司法所”建设,使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认识到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全市司法所向“规范化十佳、标兵司法所”看起,向先进学习,找差距,自我加压鼓足干劲,迎头赶上,进一步促进了基层司法所的整体规范化建设,有效提升了司法所的各项履职能力。 

贺兰洪广司法所长虎久桐获多项荣誉 

虎久桐从事基层司法行政工作30多年, 将所有精力都倾注到基层,踏踏实实从一五普法走到六五普法。他编写的《六五普法三字歌》几乎包括了所有与农民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读来朗朗上口、容易理解、便于记忆,已成为基层普法最实用的教科书。虎久桐工作法虎久桐调解法已在全区司法行政系统中被广泛推广。在常信、洪广等虎久桐工作过的乡镇,哪里有矛盾纠纷,虎久桐就出现在哪里,他用真情为百姓解开心头的疙瘩,用耐心化解了矛盾纠纷。30多年来,经虎久桐调解的各类矛盾纠纷达1万余件。他是贺兰县司法局在基层任职时间最长、轮换乡镇最多的司法所所长。虎久桐先后荣获第二届中国优秀青年卫士宁夏司法行政30年特殊贡献人物等称号。他所在的司法所被自治区司法厅评为2012年度全区十佳标兵司法所。 

2013年元月,虎久桐荣获《法制日报》2012年度全国十大法治人物称号,他是全国当选人物中唯一一名司法行政工作者。随后,他又作为全区司法行政战线的唯一代表,被推荐为感动宁夏年度人物候选人。《法制日报》2012年度法治新闻系列评选活动评委会给他的评语是:“扎根一线,服务基层,心系百姓,虎久桐活得真实;为老百姓办实事、办好事、办难事,虎久桐干得痛快;一五普法、二五普法……六五普法,虎久桐做得执著。他以非同寻常的责任心和平常心、以足够的耐心和细心,用和煦如春的耐心调解为更多人解开疙瘩。面对荣誉,虎久桐再朴素不过:继续搞好我自己的工作。生命,正是这样在平凡岗位上闪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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