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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客扰邻只是冰山一角 调解后真相浮出水面

来源:金凤区司法局 时间:2016-03-18 0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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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钥匙打不开我家的房门,房子里住的人我都不认识”。臻君豪庭花园8号楼103室的张先生见到调解员生气的说,这是怎么回事呢?原来张先生的房子是顶账房,他的房产证、土地使用证是去年91日办下来的,房子在12月份就被人给租出去了,而他对此却毫不知情。

201637日北京中路街道调委会接到投诉,说金凤区满城南街臻君豪庭花园8号楼某单元103室被租住人用来开了单位的职工食堂,每天50多人进出吃饭,严重扰邻,本单元1872户联名投诉,他们认为第一:油烟大(他们做饭时开门);第二:进出人员多、杂,不安全、影响居民休息;第三:租户用的是液化气罐,存在安全隐患。因此要求该租户搬走。

调委会接到投诉后联系到房主张先生,张先生这才知道自己的房子被人出租了,即出现了本文开头的一幕,调解员又从承租人付先生了解到,他是通过中介从钱女士那里租的房子,没有见到房产证。经了解,钱女士是前房主的前妻,她是把房门撬开把这套房子出租的。调解员告诉承租人,他的租房合同是无效合同,得立即把房子返还给产权人张先生,张先生有房产证,一开始付先生百般狡辩,非说自己合法,调解员又语重心长的对付先生说,租房要看房产证,要跟产权人签合同,你可以向中介和钱女士追讨你的钱,但是你得把房子还给张先生,因为钱女士不是房主,她无权出租此房,你们签订的合同属无效合同。经多次调解,付先生才同意搬走,但是让张先生给他点时间让他去找房子,多次协商后,调解员做通双方思想工作,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双方约定付先生10内找房子搬出,即327日前将食堂搬走。居民的投诉得以解决、张先生的房子也收回了,事情得到了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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