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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凤司法首次引入第三方案卷评审法律服务 案卷评审工作更有质效

来源:金凤区司法局 时间:2022-04-27 1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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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凤区司法局人民调解工作传承创新,在打破原有人民调解案卷评审小组的基础上,首次采用引入第三方案卷评审法律服务,开启新的案卷评审机制,按照“坚持一个原则、把握两个标准、守好三道关卡”要求,圆满完成第一季度人民调解案卷集中评审工作。

始终坚持“统一”的原则即调解员的案卷制作和第三方卷评查标准全部依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调解员以案定补管理办法》《银川市人民调解案件卷宗制作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明确“一个制作方法,一个补贴范围,一个评判标准”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参与评查。

始终把握两个标准一是案卷客观事实清楚,要素齐全,调解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符合相关要求即可进行申报;二是针对异议案卷通过回访、集中讨论、座谈等方式确定案件评查结果,并向金凤区司法局提出相关建议意见,确保评查审定工作公平、公正。

始终守好三道关卡一是狠抓案卷制作关。严格按照标准要求,制作调解卷宗,放置证据材料,开展回访工作,做到案卷内容环环相扣、案件本身事结案了、案件后期跟踪回访;二是狠抓案卷评查关。建立层层参与、齐抓共管的案件质量评查模式,由司法所对案件初审后统一报司法局人促室,人促室逐件登记核实后移交至第三方法律服务,第三方法律服务评查后出具评查报告,对评查过程中的问题进行反馈,并对案卷中的一般性问题给予指导修正,不符合要求的卷宗一律退回,且不列入申报范围;三是狠抓案卷整改关。根据第三方评查报告,开展案卷质量抽查,重点关注案卷评查中发现的较多且较为突出的问题,采取“一件一改一销号”的管理方法,实时掌握问题整改情况,销号不到位的不予纳入申报范围,确保问题整改见底见效。

 引入第三方案卷评审法律服务,进一步规范了案卷评审工作,切实提高了人民调解工作质效。下一步,金凤区司法局将结合法治金凤建设,强化调解队伍,激发调解活力,发展具有金凤特色的新时代“枫桥经验”,做好纠纷预警及排查化解工作,实现矛盾不上交,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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