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2012年在银川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不含普通高等院校2013年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授予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发放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放时间、地点:
时间:2013年4月12日——5月31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地点:银川市司法局公证鉴定司法考试处(银川市行政中心)918房间。
二、申领人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二、注意事项: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须有本人现场领取,不得带领。若本人在外地工作、学习的,须有他人带领,必须出具有本人和带领人签字的《委托书》方可领取。
联系电话:0951-6888798
银川市司法局
2013年5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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