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自治区司法厅汪敬厅长主持召开“一村一居一法律顾问”工作会议,听取了银川市“一村一居一法律顾问”工作机制运行模式、取得的社会效果以及当前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并同与会人员讨论下一步工作方案。
汪厅长指出,新时代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包括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的需要,对司法行政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一村一居一法律顾问”工作是民心工作,各地不能因为经费不足而影响工作进展,厅党委正在积极协调财政等部门予以经费保障,各地司法局也要争取地方财政支持,确保工作落实到位。银川市要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理念,发挥核心带动作用,要当好全区司法行政改革的“排头兵”,着力解决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要组织对“一村一居一法律顾问”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确保工作实效。
为切实贯彻落实好本次会议精神,银川市司法局将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司法局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根据厅长提出的要求查漏补缺,确保年底实现“一村一居一法律顾问”全覆盖。一是各县市区年底前必须完成“一村一居一法律顾问”全覆盖的目标;二是在村、居明显位置张贴公示栏,公布律师及律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确保百姓看得见信息,找得见律师;三是以村、居为单位建立法律顾问微信工作群,并将微信群二维码公布,要结合本地实际将律师、司法所工作人员、人民调解员、治保主任、综治专干等纳入微信群,律师要及时为百姓答疑解惑;四是依托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实体平台,结合微信群、QQ群、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等网络平台实现线上线下法律服务全覆盖;五是要加强宣传,“一村一居一法律顾问”的工作开展情况要接地气,要深入人心,要得到百姓认可;六是对包村律师的权利义务予以规范,出台具体考核办法;七是各律师事务所要主动参与,对律师担任村居法律顾问的情况进行登记造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