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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银川市司法局落实2018年全市综治(平安银川建设)工作要点暨责任分工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银川市司法局 2018-05-09

局机关各室:

  现将《银川市司法局落实2018年全市综治(平安银川建设工作要点暨责任分工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对照工作职责,认真抓好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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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件公开发布)

  

  

银川市司法局落实2018年全市综治平安银川建设工作要点暨责任分工

实施方案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和区、市政法综治信访维稳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明确责任,细化措施,按照《中共银川市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全市综治(平安银川建设工作要点暨任务分工>的通知》(银党厅字20182号)要求,现对我局在全市综治(平安银川建设)工作中承担的4项牵头任务和7项配合任务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牵头工作

  1、健全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一是深入学习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开展“大调解”专项行动,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纠纷机制,推动深化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建设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进一步强化培训,提高调解队伍的整体素质,按照分级分类培训的原则,确保初任调解员培训累计不少于5天,其他调解员培训累计不少于10天。并于6月底前指导各县(市)区均成立人民调解中心,以县(市)区人民调解中心为依托,加大专职调解员队伍建设,提高了矛盾纠纷的化解能力,10月10日前各县(市)区司法局要全部完成人民调解专家库的建设,为辖区各级人民调解组织提供专业咨询和培训服务。同时,配合相关部门在各级综治部门的领导下依托县、乡、村三级综治中心平台推动跨领域、跨行业、跨地区重大复杂矛盾纠纷的联动化解,为维护社会的稳定和谐作出贡献。

  责任领导:李承强

  责任科室:基层科

   人:周立忠

  完成时限:20181130日前

  二是加大政府购买调解服务力度,提高专职人民调解员配备比例。指导各地按照《财政部、民政部、工商总局关于印发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财综〔2014〕96 号)和自治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大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宁党办〔2012〕57号)要求,把人民调解作为社会治理服务内容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进一步加大政府以购买服务方式聘用专职人民调解员的配备力度,配足配强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县、区级人民调解中心和各类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专职人民调解员。推动建立健全医患纠纷、婚姻家庭纠纷、劳动争议、交通事故、物业管理等矛盾相对集中、多发领域的专业调解组织,吸收法律顾问(律师)等第三方参与调处,积极引导中介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力量组建人民调解委员会参与调处工作,提高专业调解的权威性和公信力,降低群众维护合法权益成本,逐步实现专业调解组织在城市社区、乡镇村居、企事业单位、专业行业组织全覆盖。

  责任领导:李承强

  责任科室:基层科

   人:周立忠

  完成时限:20181130日前

  三是推动建立社会共同参与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格局。在各县区综治办(综治中心)协调领导下,一要积极推进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平台建设,畅通矛盾纠纷的分类、分流调处渠道,确保各类矛盾纠纷得到及时化解。二要健全公调对接、访调对接等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机制,逐步探索和规范邀请调解、联合调解、委托调解流程。三要健全矛盾纠纷情报信息网络,完善信息收集、分析、报送制度,对适合进行人民调解的矛盾纠纷,积极引导至所在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坚持矛盾纠纷调处与法制宣传教育相结合,做到调解一案、教育一片。五要在健全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调联动衔接机制的基础上,推动建立完善调解、仲裁、行政复议、诉讼、经济等有效衔接、相互协调的社会矛盾多元化解机制,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综治协调、多元共治、社会共同参与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格局。

  责任领导:李承强

  责任科室:基层科

   人:周立忠

  完成时限:20181130日前

  2、加强社区服刑人员监督管理。着力加强社区服刑人员监督管理严防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一是进一步深化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加强公检法等相关部门间的衔接。完善与法院、监(所)等相关职能部门的交付衔接机制,严格执行报到回执、当面交接等交付对接方法,力争做到社区服刑人员、法律文书移交双到位二是配合自治区司法厅做好政府购买社区矫正服务试点工作,指导县(市)区积极招募社区矫正社会志愿者工作,进一步壮大社区矫正社会工作队伍三是强化社区服刑人员的日常监管,抓好入矫衔接环节,严格落实周听声、月见人,对个别不服从监管人员加大监管教育和报到次数,确保社区服刑人员不发生脱管失加强社区服刑人员的信息系统录入工作,充分利用司法网络平台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动态监管四是定期举办社区服刑人员心理疏导、谈心谈话,强化集中教育,引导其珍惜自由和感恩社会定期组织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法律法规、思想文化、公益劳动等形式多样的活动,实现有效帮教、管理和监控,切实有效降低社区服刑人员再次违法犯罪风险,帮助他们顺利回归社会。

  责任领导:李承强

  责任科室: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管理局

   人:钱志刚

  完成时限:20181130日前

  3、加强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建立健全刑满释放人员信息化平台,实现监狱、看守所和安置帮教各成员单位之间信息互联互通、动态链接、网上管理,实时掌握刑满释放人员动态信息。加强与财政、民政、人社、教育、住建等部门工作衔接,认真落实安置帮教优惠政策,切实解决刑满释放人员就业、就学、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有效落实救助管理措施。同时,积极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为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就学、就业等提供帮助。

  责任领导:李承强

  责任科室: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管理局

   人:钱志刚

  完成时限:20181130日前

  4、进一步健全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三级实体平台建设。一是2018年,在全市完成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居)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实现508个村(居)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全覆盖。由各县(市)区司法局具体负责三级实体平台的建设。通过整合资源,实现将各类别公共法律服务集中进驻,打造综合性、一站式的服务型窗口。已建成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的县(市)区要尽快完善制度,统一标识,规范运行,未建成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要按照时间进度尽快建设,达到验收标准。二是参与司法厅“12348宁夏法网”及其移动客户端、“宁夏掌上12348”微信公众号及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各业务系统建设完善工作。不断加快“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建设,完善技术和服务体系对接。推广使用“12348宁夏法网”,努力为全市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普惠性、公益性、可选择的公共法律服务。

  责任领导:  

  责任科室:法律援助科

   人:  

  完成时限:20181230日前

  三是实现一村一居一法律顾问全覆盖。鼓励各律师事务所与辖区内的村(居)结对,双向选择,实现一村一居一法律顾问。因地制宜,落实村(居)法律顾问。在充分发挥律师作用的基础上,发挥司法行政机关法律专业人员、老法官老检察官等法律志愿者作用,安排他们参与到村(居)法律顾问当中。建好法律顾问微信群,实现面对面咨询解答与网上引导化解相结合,法律顾问有效全覆盖。让村(居)法律顾问成为老百姓私人定制、贴身不走、时刻在线的法律顾问。

  责任领导:  

  责任科室:律师工作管理科

   人:  

  完成时限:20181230日前

  二、配合工作

  1、大力营造综治维稳工作宣传教育浓厚氛围。围绕服务打击邪教组织、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和铁路护路等工作,以“法律十进”活动为载体,深入开展“法律进乡村”“法律进社区”等活动,积极开展“订单式”精准普法宣讲活动,将法律法规作为重要宣传内容渗透到日常普法工作中,贯穿于各类宣传月、宣传周、纪念日活动中,通过以案说法、法律咨询、发放知识问答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做好法律宣讲,不断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和广大干部群众依法办事的能力

  责任领导:  

  责任科室:法制宣教科

   人:  

  完成时限:20181130日前

  2、配合开展社会治安领域风险隐患专项治理。指导各地配合相关部门在全市认真排查化解婚姻家庭、邻里纠纷、民间借贷等易引发命案的突出矛盾纠纷,加强对矛盾突出、生活失意、心态失衡、行为失常人群及性格偏执人员的人文关怀、跟踪帮扶、心理干预等工作,有效防控“民转刑”命案发生。

  责任领导:李承强

  责任科室:基层科

   人:周立忠

  完成时限:20181130日前

  3、配合开展重点领域社会矛盾预防化解工作。指导各地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一是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加大对劳动关系、环保、国有土地征收、房屋征收、房地产等领域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稳控力度,努力把重点领域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和萌芽状态。二是配合开展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出问题,健全企业欠薪欠费问题监测预警机制,加强各乡镇(街道)和规模以上企业、行业协会商会的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三是完善“调赔结合”医疗责任保险机制,健全医警联动机制,依法打击暴力伤医、医闹等涉医违法犯罪。四是加大扶贫领域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力度,着力排查化解因移民搬迁安置、民主决策和村务公开不规范、村民自治制度不落实、涉贫困户利益补偿涉农涉贫腐败、涉贫困户“建档立卡”不精准等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

  责任领导:李承强

  责任科室:基层科

   人:周立忠

  完成时限:20181130日前

  4、配合开展特定利益群体服务稳控工作。指导各地协助相关单位(部门)一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利益受损人员、贺兰山生态环境整治涉事群体、大货车司机、长期缠访闹访人员等特定利益群体为重点,开展重大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化解专项活动,防止风险向社会稳定领域传导,积极防范、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和个人极端事件。

  责任领导:李承强

  责任科室:基层科

   人:周立忠

  完成时限:20181130日前

  5、配合开展基层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工作。一是积极配合市、县综治部门在村(社区)设立综治中心,健全工作制度,与“一站式”服务窗口或警务室(站)实现衔接联动。严格按照乡镇(街道)综治中心建设的标准要求,配合推进市、县(市)区、乡镇(街道)三级实战化综治中心平台建设。二是依托已经设立的综治中心,配合开展县(市)区社会心理服务指导中心、乡镇(街道)和村(社区)社会心理服务室和学校信访等重点单位心理服务点的建设工作。三是配合开展强化社区警务建设工作。认真落实《银川市关于加强和推进社区警务工作的实施意见》(银党办【2017】64号),创新社区警务工作体制机制,加强源头治理,强化基层基础管控,夯实社会综合治理根基。

  责任领导:李承强

  责任科室:基层科

   人:周立忠

  完成时限:20181130日前

  6、协助深化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指导各地配合协助做好落实市委《加强城市基层党建工作实施办法》(银党发【2018】24号),推进基层网格设置与社区党建网络有机结合。完善网格员考核管理、网格基础信息报送对接等制度,把基层矛盾排查调处、重点人群管控、群防群治等融入基层网格体系中,实现城乡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全覆盖。

  责任领导:李承强

  责任科室:基层科、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管理局

   人:周立忠、钱志刚

  完成时限:20181130日前

  7、配合推进综合信息系统建设应用。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加快推进综治信息化平台规划建设,集成整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息系统、综治视联网系统、视频监控联网应用系统,推动各类信息数据集成共享应用。保障实际综治平台建设,实现与各县市区分平台的联通接入、信息共享。

  责任领导:李承强

  责任科室:基层科

   人:周立忠

  完成时限:20181130日前

  三、工作要求

  1明确责任综治(平安银川建设)工作是推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局机关各科室要站在服务中心、服务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推动综治(平安银川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真按照《中共银川市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全市综治(平安银川建设工作要点暨任务分工>的通知》(银党厅字20182号)和本实施方案要求,把综治(平安银川建设)责任分工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扎实推动综治(平安银川建设)工作

  2抓好落实。局机关各责任科室和责任人要加强与服务行业、服务对象之间的沟通协调,定期交换信息、定期分析情况,找准问题,推动工作。要切实履行职责,严格按时间、按进度推进综治(平安银川建设工作任务,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3、督促检查。局办公室将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规定的任务、时限等要求,强化督促检查。对督查发现不主动作为、不积极配合和被动应付、敷衍了事等影响平安建设的现象,将严格按程序问责、追责,确保由我局牵头综治(平安银川建设工作任务顺利实施、取得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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