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受援人包某某及其家属来到金凤区法律援助中心,将一面印有“敬业正直 维护公平 优质服务 为民解忧”的锦旗送到法律援助中心,说来感谢法律援助中心和胡少远律师的帮助,使女儿通过法律途径顺利拿到车祸赔偿款,对于你们提供的帮助表示诚挚谢意。
经了解,受援人包某某于2015年4月28日在公交车站台内等候公交车时被杨某某酒后驾驶机动车撞伤。此次交通事故造成包某某全身多次受到严重伤害,仅住院期间医疗费一项就花费47万余元之多,另外经鉴定包某某身体八级伤残一处、九级伤残一处、十级伤残四处。期间杨某某除支付部分医疗费外,其他费用均未支付。出院后,包某某多次要求杨某某赔偿一直未果,今年3月,包某某的母亲找到金凤区法律援助中心,向该中心的工作人员讲述了自己女的遭遇,中心得知受害人因伤情严重本人无法亲自申请法律援助,立即启动绿色通道,第一时间受理了包某某母亲的援助申请,当日指派宁夏新中元律师事务所胡少远律师办理此案,胡律师接受指派后,第一时间会见了受害人包某某并就相关案情做了详细的了解,并指导包某某的母亲收集与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费用相关的证据,并向法院进行了起诉,在法院审理过程中,胡律师在法律范围内为受援人争取最大权益,通过庭审多次与保险公司、杨某某进行举证、质证及辩论,最后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由某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向包某某赔偿120000元,杨某某除向包某某赔偿30000元外,同时以其名下位于银川奥莱小镇一套价值403194元的房屋抵顶赔偿款。目前,所有赔偿款全部到位。为表感谢,包某母亲特制锦旗,送到了金凤区法律援助中心。
今年以来,金凤区法律援助中心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441起,办结240件,解答来访来电咨询3018人/次,为受援人避免或挽回经济损失约877.38万元,法律维权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