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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男子一审离婚未如诉 法律援助帮其二审讨彩礼

来源:贺兰县司法局 2017.03.29

               

  2014年7月5日,对李某某来说是一个不幸的日子。刚刚结婚5个多月的李某某因酒后驾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身体多处受重伤,仅住院治疗费就花去近30万元医药费。为救治李某某,李某某的父亲多处举债,最终医治好了李某某,但李某某的婚姻也亮起了红灯。

在李某某治疗出院后不久,李某某的父亲与其妻子侯某某发生纠纷,侯某某回娘家居住,并用手机短信辱骂李某某父亲,双方矛盾激化。李某某认为在自己伤重治疗期间,侯某某藏有私心,故意隐匿财产,不给支付医药费,遂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经法院调解,双方和好。但不久后,双方又发生激烈的矛盾,李某某再次向法院起诉离婚,并要求侯某某返还彩礼8万元及其他一些费用。一审法院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及查明的事实,判决准予双方离婚,财产分割也以婚前各自置办的归各自所有为依据进行了分割,但一审法院未支持李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李某某对一审法院的判决不能完全接受,遂到贺兰县法律援助中心咨询并申请法律援助。法律援助中心审查后,及时为李某某指派办案律师,在律师的帮助下,重新收集了一些证据,李某某向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二审。二审法院考虑到李某某与侯某某共同生活时间较短及李某某生活困难的实际,酌情判决侯某某返还李某某彩礼2万元。虽然返还的彩礼不算多,但对于负债累累的李某父子来说,这也是一笔不小的钱财。近日,法院已将此笔款项为李某某执行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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